一、化學品標識
中文名稱:硫化鈉
英文名稱:sodium sulfide
中文名稱2: 臭堿;硫化堿分子式:Na2S 相對分子質量:78.04 CAS 號:1313-82-2 危險類別:第8.2 類堿性腐蝕品
二、主要成份及性狀
主要成分:硫化鈉外觀與性狀:無色或米黃色顆粒結晶,工業品為紅褐色或磚紅色塊狀。主要用途:用于制造硫化染料,皮革脫毛劑,金屬冶煉,照相,人造絲脫硝等。
三、危害特性
侵入途徑:吸入、食入及皮膚接觸。健康危害:本品在胃腸道中能分解出硫化氫,口服后能引起硫化氫中毒。對皮膚和眼睛有腐蝕作用。
四、急救措施
皮膚接觸:立即脫去污染的衣著,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至少15 分鐘。就醫。眼睛接觸:立即提起眼瞼,用大量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沖洗至少15 分鐘。就醫。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食入:用水漱口,給飲牛奶或蛋清。就醫。
五、消防措施
燃燒性:易燃閃點(℃):無意義引燃溫度(℃):無資料爆炸下限(%):無資料爆炸上限(%):無資料最小點火能(mJ):無資料 最大爆炸壓力(MPa):無意義
危險特性:無水物為自燃物品,其粉塵易在空氣中自燃。遇酸分解, 放出劇毒的易燃氣體。粉體與空氣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其水溶液有腐蝕性和強烈的刺激性。100 ℃ 時開始蒸發,蒸氣可侵蝕玻璃。滅火方法:采用水、霧狀水、砂土滅火。
六、應急處理
應急處理:隔離泄漏污染區,限制出入。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防塵面具(全面罩),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小量泄漏:避免揚塵,用潔凈的鏟子收集于干燥、潔凈、有蓋的容器中。大量泄漏:用塑料布、帆布覆蓋。然后收集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七、處置與儲存
操作注意事項:密閉操作。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建議操作人員佩戴自吸過濾式防塵口罩,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穿橡膠耐酸堿服,戴橡膠耐酸堿手套。遠離火種、熱源,工作場所嚴禁吸煙。使用防爆型的通風系統和設備。避免產生粉塵。避免與氧化劑、酸類接觸。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倒空的容器可能殘留有害物。儲存注意事項:儲存于陰涼、通風的庫房。遠離火種、熱源。庫內濕度最好不大于85 %。包裝密封。應與氧化劑、酸類分開存放,切忌混儲。不宜久存,以免變質。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儲區應備有合適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八、防護措施
車間衛生標準中國MAC(mg/m3):未制定標準前蘇聯MAC(mg/m3):0.2 美國TVL-TWA :未制定標準美國TLV-STEL :未制定標準檢測方法:工程控制:密閉操作。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設備。呼吸系統防護:可能接觸其粉塵時,必須佩戴自吸過濾式防塵口罩。必要時,佩戴空氣呼吸器。眼睛防護: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身體防護:穿橡膠耐酸堿服。手防護:戴橡膠耐酸堿手套。其它;工作現場禁止吸煙、進食和飲水。工作完畢,淋浴更衣。工作服不準帶至非作業場所。單獨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備用。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
九、理化性質
熔點(℃):1180 沸點(℃):無資料相對密度(水=1):1.86 相對密度(空氣=1):無資料飽和蒸氣壓(Kpa):無資料辛醇/水分配系數的對數值:無資料
燃燒熱(KJ/mol):無資料臨界溫度(℃):無意義臨界壓力(MPa):無意義溶解性:易溶于水,不溶于乙醚,微溶于乙醇。
十、穩定性和反應性
穩定性:聚合危害:避免接觸的條件:空氣禁忌物:酸類、強氧化劑。燃燒(分解)產物:硫化氫、氧化硫。
十一、毒理學資料
急性毒性:
LD50:208mg/kg (大鼠經口);205mg/kg (小鼠經口)
LC50 :無資料
十二、生態學資料
該物質對環境有危害,對哺乳動物應給予特別注意。
十三、廢棄須知
處置前應參閱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用安全掩埋法處置。
十四、運輸資料
危規號:82011 UN 編號:1385 包裝分類:052 包裝標志:腐蝕品包裝方法:裝入0.5 毫米厚的鋼桶中嚴封,每桶凈重不超過100 公斤;螺紋口玻璃瓶、鐵蓋壓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屬桶(罐)外普通木箱;螺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鍍錫薄鋼板桶(罐)外滿底板花格箱、纖維板箱或膠合板箱;鍍錫薄鋼板桶(罐)、金屬桶(罐)、塑料瓶或金屬軟管外瓦楞紙箱。運輸注意事項:鐵路運輸時,鋼桶包裝的可用敞車運輸。鐵路運輸時應嚴格按照鐵道部《危險貨物運輸規則》中的危險貨物配裝表進行配裝。起運時包裝要完整,裝載應穩妥。運輸過程中要確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墜落、不損壞。嚴禁與氧化劑、酸類、食用化學品等混裝混運。運輸時運輸車輛應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
十五、法規信息
中國:下列條例、法規和標準,對化學品的安全使用、儲存、運輸、裝卸、分類和標志等方面均作了相應的規定。
●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2002 年1 月26 日國務院令第344 號發布)
● 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化勞發[1992]677 號)
● 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勞部發[1996]423 號)
● 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GB 13690—1992)
● 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GB 15603—1995)
● 危險貨物包裝標志(GB 190—1990)
● 危險貨物運輸包裝通用技術條件(GB 12463—1990)
● 危險貨物品名表(GB 12268—2005)
中國香港:下列條例和法規,對化學品的安全使用、儲存、運輸、廢棄、分類和標志等方面均作了相應的規定。
● 消防處《危險品條例》
● 勞工處《工廠及工業經營(危險物質)規例》
● 環境保護處《廢物處理(化學廢物)一般規例》
該部分提供涉及本品及其組分的法律法規信息。并不特意包含所有的規章。使用者有權知道和遵守有
關使用本品所有可適用的慣例、法規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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